◇系統名稱: 新增盤點作業批號 GC0201
◇使用對象:單位財產管理人員
◇功能簡介:提供單位自行進行財產盤點及異動。
單位新增盤點作業批號適用時機為:
◇進入程序:
◇啟用日期:2010/11/29
◇相關諮詢:財產相關疑義—總務處財產組
◇常見問題Q&A
◇補充資訊:
【補充資訊】 盤點作業流程: 1.要進行一次盤點作業,需先產生新的盤點作業批號(校級盤點由財產組產生,單位盤點由各單位財產管理人員產生),並選取本次需要進行保管資訊異動或盤點的財產物品項目。 2.進行財產保管資訊變更維護,有二種方式: ●由保管人自行維護:請進入教職員資訊系統下之『個人財產盤點維護』系統 ●由單位財管人員維護:請進入單位財產管理系統下之『單位財產盤點管理』系統 3.變更資訊維護完成後(個人結案),由單位財管人員執行【本單結案】。並至『列印盤點核定清冊』系統下找出該盤點單,列印紙本「單位財產盤點之核定統計總表」、「單位財產盤點之核定項目清冊」,並請相關人員核章確認後,正本擲送財產組執行系統更新。過程中可隨時至系統查看盤點單執行狀態,如為「紙本回覆」表示財產組已收到紙本並執行更新作業。 |